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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股制:民企留人新利器

来源:创业最前线 | 时间:2015-09-20 11:09:20 | 阅读:165 |  标签: 创业最前线   | 分享到:

一种赋予劳动与资本同权的股权激励方式——身股制,正在非上市民企中风行开来。它是200年前晋商的发明,在人才竞争激励的今天重获生机 。


“全行业都在做股权激励,隔壁竞争对手把我的店长挖走了,我还不知道。现在不是要不要做(股改)的问题,是不做就要关门的问题。”2015年8月9日,北京钓鱼台国宾馆5号楼,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总在慧聪书院主办的股改学习班上说。


这个股改学习班每年举办8期,每期招收学员140人,课程短短5天,学费近6万,但期期爆满。慧聪书院课程副总监余灿忙得几乎全年无休,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来上课的老板们大多是遇到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个主要原因是人才流失率高。”


上市公司可以用股权激励留住人才,但大部分民营企业是非上市公司,对它们来说,“身股激励”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身股”的概念源自明清时期的晋商商帮。晋商将商号的股份分为银股和身股,银股是财东(相当于股东)投资商号的合约资本,对商号的盈亏负无限责任;身股是财东允许掌柜等重要伙计以人力(而非资本)充顶股份,可以参与分红,但不对商号的亏赔负责。


在利益分配上,身股与银股同权同利,都是在工资之外对利润的分红。唯一的不同在于,身股不得转让,“人在股在,人走股没”。


身股把伙计的个人收益与商号收益紧密联系起来,和薪金的激励效果完全不同,山西俗语称:“一厘生意自家人,百两辛金(薪金)是外人”。


身股与目前国企改革中的员工持股也不一样。后者需要员工出资购买企业股权,而身股是以劳动力入股。


慧聪国际董事长郭凡生1983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研究室时,就开始研究晋商。他把企业分为代理制和共享制,代理制下经理人是打工仔角色,而共享制企业的老板和员工利益可以完全统一,对人力密集型企业来说,身股比银股更重要。


“银股是老板希望用钱把员工铐住,但人是拴不住的,银股也容易分散股权。而真正创造利润的这部分人往往由于缺钱而被银股排除在外。”余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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