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公众网络购物安全意识淡薄,辨别真伪信息的能力较差。
提示
“双11购物狂欢节”即将到来,结合网购中发生的诈骗案例,一线办案检察官进行总结后,作出八项提示:
第一招:购买前要留意商家信誉,选择合法的网站和商家,正规网站都应标注网上销售的经营许可证号,网站应当有备案号和ICP证书号(即ICP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的网站经营许可证,没有就属于非法经营)。
第二招:不要被低价商品迷惑。以超低的折扣买东西,心里应该有所准备。
第三招:小心商家的文字游戏。遇到模棱两可的介绍时,一定要向卖家询问清楚。
第四招:网上购物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交易平台提供的带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
第五招:邮费太高要小心。因为地域的关系,商品运费有可能与网上所标价格不同,所以购买之前要跟卖家事先做好沟通,以防卖家收取畸高运费,从中赚钱。
第六招:保存原始证据。对于价格比较高的大宗货品,应要求卖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和卖家之间的往来邮件、聊天记录,以为日后维权留下证据。
第七招:充分利用搜索引擎。购物网站以及通用搜索引擎上都有大量对商家、产品的评论,搜索这些已购买用户的评价,有助于形成准确的判断。
第八招:如果发现卖家以次充好,欺骗用户,应积极向购物网站申诉。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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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调包计”店家也需谨慎
齐某先后在某网络商城订购苹果手机,后趁配送员不备采用调包方式,将两部苹果手机窃为己有。近日,丰台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齐某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2015年初,齐某从某网站上购买了两台假的苹果手机。随后,他又从某网络商城上以4900余元的价格订购了一部金色的苹果手机,选择货到付款,交货地点是其暂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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