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日,房山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对关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登录官网确认收货之前甄别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此类诈骗案以新兴网购平台形成的影响力为掩护,利用了女性消费者的爱美心理,依靠虚假的优惠措施吸引被害人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示,对于价格差距明显过大的商品信息要注意甄别,可以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和确认。在网购收到货物时,一定仔细甄别,确认是正品后再签收并付款。同时,一定要提防陌生电话,谨防被骗。
案例二
“刷单”换信誉商家伺机售假
王某和刘某通过“刷单”提高网店信誉,伺机销售假化妆品。近日,王某、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和刘某曾在同一单位工作。刘某辞职后,于2012年5月开始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经营网店,销售化妆品。2013年12月,王某辞职与刘某合作。两人在昌平区承租房屋,先后注册多家网店,并招聘5名客服人员。经查,这几家网店均销售刘某购进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据刘某交代,最初,他们从网上购买化妆品正品进行销售。为增加利润,他们从微信上联系购进假冒名牌化妆品进行销售。
王某称,他们刚开始经营网店时销量不是很好。后来通过“刷单”提高信誉度。客服人员证实,在销售记录中,“刷单”占到70%。
据了解,所谓的“刷单”是指模拟真实的网购流程,进行拍下、发货、收货、评价等,但实际上并没有货品被卖出。王某称,有人利用QQ群从事刷单生意,店主只要将需求发在该QQ群,就会有人主动联系你“有偿”帮助刷单。客服在回答顾客提出的“是否正品、为何价格偏低”等问题时,一般会以“我们是会员,拿货是会员价”“我们是厂家直销”等进行回复。对于一些顾客质疑为何到手的产品与正品不一样时,客服一般回答“因为产品的批次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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