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的两个可行模式——
关键词:B2B B2C
有手段,就不能光说不练。远程医疗作为上世纪80年代就在为航天和紧急救援服务的手段,也有了新的实施模式。
一种是B2B的模式,就是机构对机构,两个不同的机构通过医疗的手段实现在医疗活动方面的一个合作;
一种是B2C模式,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对医疗机构以外的患者提供远程医疗的服务。
而这两种模式,主管部门,也就是国家卫计委是比较认同的。之所以会得出这一观点,其实是有迹可循的。
从国家卫计委官网上最早可以找到的与远程医疗有关的文件,是一份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
从1999年到2014年这15年当中,凡是提及发展医疗服务的文件或者通知中,多多少少都会有“发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字眼。到了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并对该意见进行解读。注意措辞,是推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主任科员范晶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公开发言很能说明官方的态度,“这个文件主要的论调就是,我们希望把远程医疗作为很重要的一个领域去推进,而不是我们常规的很多的医疗技术,一般发一个文件叫某某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政府是属于一个中立状态,是第三方监管。”
而时隔15年才出台文件,也并非毫无理由。
目前我国在远程医疗方面比较成熟的项目主要有: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视频会诊。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在于不涉及对人体的直接操作,更多的是医生做诊断或者会诊过程中的一个辅助。
国家卫计委相关官员也透露,之所以在远程医疗立法初期没有直接设定对人操作,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这种远程技术没有普遍的开展,并且主要也是在医院层面开展;另一方面在法规的建立上,既不能过松也不能过严,过松会导致一些纠纷,过严会阻碍其发展,“所以在监管过程中出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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