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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特大城市限制网约车合理,解决出行要靠公交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10-20 11:03:14 | 阅读:135 |  标签: 网约车   | 分享到:

近日,多地网约车细则发布后,引起了公众热议。尤其是京沪针对户籍、车型的限制,更是引起了不少人的疑问。在诸多严格的网约车细则背后,法律依据何在?对于特大城市,网约车到底是“添堵”还是“解堵”?网约车若受到规范后,公众出行是否会受到影响?

人车限制违法?法律专家:依法合规

在京沪网约车细则发布后,不少人都注意到,在针对网约车司机的要求中,明确了要求北京或上海当地户籍。在外来人口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的北京、上海,这一要求引起了不小非议。

此前,一些舆论质疑,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本地户籍,显然属于“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情形,因此直接违反《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

但是法律专家并不认同,知名法律界人士张毅表示,网约车是由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并非地方设定行政许可,因此《行政许可法》第15条不适用。

专家:特大城市限制网约车合理,解决出行要靠公交

通过查阅《行政许可法》发现,第15条规范的对象是“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或临时行政许可,但网约车却是中央政府设定的行政许可。

所以,张毅认为,网约车地方细则属于《行政许可法》第16条项下的“规定权”,即“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作为京沪网约车细则的上位法,查阅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可以发现,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户口。

网约车缓解出行难?大数据:载客效率低、道路压力大

在很多人印象中,网约车是缓解出行难的不二利器。的确,通过“互联网 交通”打破信息不对称,为乘客减少了未知的等待时间,也降低了出租车司机的空载率。但是,每个人在微观层面的最佳选择,汇集到宏观层面,可能就产生新的矛盾。

根据多方调研,目前在上海,主要打车软件平台上注册车辆数达到90万,实际接单的车辆规模约为15-20万辆/日,客运量约在55万人次/日左右。相比之下,上海5万辆左右出租车每天的客运量,在2010年就超过3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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