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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委:顺风车不算经营,每车每天不得超两次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10-09 10:31:06 | 阅读:177 |    | 分享到:

此外,本市交通执法机构在市场执法检查中应按有关规定认定合乘出行行为,对不符合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非营业性车辆,将对驾驶员及相关平台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合乘平台机构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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