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据说,京城的某互联网公司招了个日本人做研发,上班第一天就对部门同事说:“我在日本工作时是个加班狂,每天都很晚回家,希望大家跟上我的步伐。”一个月之后他辞职回日本了,扔下一句话:“你们这样加班,经常睡在公司是很不人道的。”
程序猿问科比:“科比,你为何如此成功?”科比反问:“你知道洛杉矶每天凌晨4点的样子吗?”程序猿:“知道,那个时候我一般还没下班。你问这个干嘛?”科比:“不干嘛,草!”谈话结束了!
IT已成为最疯狂的加班行业,没有之一。
夜幕降临,当IT大楼里依然灯火通明时,那一刻,我仿佛王进喜、石传翔等劳模灵魂附体,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在加班,我不是一个人!连续9个通宵加班都不是事,一点不夸张,这是本人的亲身经历。
过度加班,为啥我们就停不下来了呢?
无效加班:连夜忙真能出活吗?
“有时候主管布置任务,事先缺少沟通,大家加班好几天,成果出来了,最后用不上,工作忙却没有效率,做了无用功。”
——深圳程序员韩轩
韩轩是一名在深圳打拼的程序员,“夜夜做项目,敲码到凌晨;左右不是人,都是‘程序猿’。”程序员自称“程序猿”,有几分自嘲和无奈。
每个月要加多少班?韩轩没仔细算过:“加班补贴每小时15元,周六翻倍,我每月的加班费通常有300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每天加班至少在4个小时以上。”
一次,韩轩所在部门为某银行开发新程序,对方要得紧,工作重任务急。当时,他每周都要干满6天,每天从早上9点至少工作到晚上10点,有时还要通宵加班。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韩轩说,他并不知道自己加班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上限。“现在工作难找,有一个稳定的饭碗不容易。再说,虽然总是加班,但公司会按时发加班费,这比很多单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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