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内资讯 > 被强迫消费灵机签假名,男子刷卡后要求银行拒付被拒

被强迫消费灵机签假名,男子刷卡后要求银行拒付被拒

来源:北京晨报 | 时间:2016-02-12 10:08:24 | 阅读:146 |  标签: 信用卡   | 分享到:

消费行为不符拒付条件

张先生后上诉称,支付有效的构成条件为密码加签名,其使用非本人签名使支付交易无效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一审以未报案对诉讼请求不支持,混淆了实体消费行为与结算支付行为,故以怠于保护权利为由驳回起诉是错误的。

市二中院认为,张先生称其系受商户强制要求消费,在POS签购单上并未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事后想通过中信银行拒付信用卡消费的办法阻止支付。但根据双方签署的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该消费行为应视为张先生本人所为,不符合银行拒付的条件。故对张先生要求确认交易无效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小编推荐阅读

好特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好特网认同期限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视频攻略

更多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手机版本!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微信公众号!

本站所有软件,都由网友上传,如有侵犯你的版权,请发邮件[email protected]

湘ICP备2022002427号-10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427号© 2013~2024 haote.com 好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