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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十二禁”,哪条打中行业七寸?

来源:第一财经 | 时间:2015-12-29 09:55:22 | 阅读:84 |  标签: P2P网贷   | 分享到:

“有的公司其实在业务核心环节就不对了,它压根就不是P2P行业的一员,让行业风险回归业务风险本身,《办法》其实达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让骗子骗不下去,这个行业才能够看出价值。”业内人士称。

事中、事后监管

与此前市场传言有所不同的是,“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门槛”并不在《办法》中,审批制、牌照说也未如期而至,而是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

那么,究竟哪些是P2P网贷行业的“门槛”?

首先,客户资金银行存管被认为是一道比注册资本金要求更高的“门槛”。《办法》明确网贷信息中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将自身资金与客户资金进行隔离。

“这个比5000万的注册资本金可能还要难。”真正运营一家合规的网贷平台的话,各种备案、信息安全的投入、银行存管,IT系统、业务层面的改造,都是需要成本的。

资金存管的难,在于一些小的网贷平台是不是可以承受其成本。目前宜人贷与广发银行、积木盒子与民生银行以及爱钱帮与徽商银行都实现了客户资金存管的接入。

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汪正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来看积木盒子的资金存管并未对其成本有什么影响。成本跟原来的区别不是非常大,但称这对P2P平台的技术要求会提高。据本报了解,目前P2P资金存管,费率一般在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不等。

尽管目前从成本来看影响有限,不过拍拍贷CEO张俊认为,银行对存管业务方的选择还是很谨慎的,这也意味着小平台未来生存空间不大。

此外,《办法》还要求P2P网贷平台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办法》也明确P2P网贷平台实行备案制,备案不设置条件,也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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