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类别:9类、35类、38类、41类和42类成电商“最爱”
从商标保护类别来看,各类平台“电商造节”商标保护所涉类包括:9类、16类、35类、36类、37类、38类、39类、41类、42类、43类及45类等共计11个类别,其中,9类(手机等通信相关)、35类(广告等相关)、38类(互联网等相关)、41类(娱乐等相关)和42类(技术等相关)等是“电商造节”商标保护的重点类别所在。
在前述共计11类商标保护类别中,阿里巴巴布局保护类别涉及9类,京东保护类别涉及11类,乐视保护类别涉及3类,小米保护类别涉及1类。
由此可见,在商标保护力度上来看,综合电商平台中,京东超越了阿里巴巴,而在品牌电商平台中,乐视领先于小米。
电商造节玩法趋势:从单纯促销迈向多元化深度参与体验
始于2009年的“双十一”,起初只是想做一个属于淘宝商城的节日,让大家能够记住淘宝商城。而到了2012年,伴随电商行业竞争的加剧,包括天猫、京东、易迅、当当、国美网上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纷纷加入“双十一”促销大战,让“双十一”似乎真正成了“网购狂欢节”。
如今,伴随“双十一”已走过5个年头,单纯的“促销”似乎已经让人审美疲劳,于是,今年的“双十一”,阿里巴巴似乎融入了“新玩法”,除去“线上+线下实体店铺”同步促销外,还计划搞一场“双十一晚会”,由冯小刚执导。
显然,除去“打折、促销、降价”外,在“电商造节”中融入“娱乐”元素邀请网民或粉丝深度参与体验,似乎已经成为各家的共同之选。
而这也可能将会引发新一轮的“电商造节”商标保护争夺战。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未来会不会“节日太多,而消费者不够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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