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818、919、1111、1212……”。
这些看上去“很吉利”的数字组合,恰是近年来“电商造节”热衷选择的日期。值得一提的是,“电商造节”正从综合电商平台向品牌电商平台“扩散”,越来越多类似乐视、小米这样的品牌电商也加入到“造节”大潮中。
如今,类似“狂欢节”、“乐迷节”、“米粉节”似乎已经成为电商促销的标配,但是,从商标保护角度来看,不论是曾向京东祭出“杀手锏”的阿里巴巴以及苏宁易购等综合电商平台,还是乐视、小米等品牌电商平台,在“电商造节”过程中,商标保护谁更强呢?
商标保护意识:阿里巴巴“先知先觉”、苏宁易购“不知不觉”
在综合电商平台中,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阿里巴巴早在2011年11月1日,就提交了“双十一”商标注册申请,京东则是在2014年10月20日才首次提交“六一八”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而苏宁易购则至今尚未提交一件关于“八一八”的商标注册申请或刚提交没多久尚无法被查询到。
显然,如果说阿里巴巴在“电商造节”商标保护中属于“先知先觉”,那么,苏宁易购则是典型的“不知不觉”。
而京东、乐视和小米,则是在去年爆出的“双十一”商标大战前后,陆续着手对自己的“电商造节”予以商标注册保护。
商标保护规模:阿里巴巴、京东领先,乐视居中,小米、苏宁易购“落后”
商标局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显示,截止2015年9月8日,阿里巴巴已累计向商标局提交了21件“电商造节”商标,京东提交了20件,乐视提交了10件,小米提交了1件,而苏宁易购则暂未申请或刚提交不久无法被公开查询。
可以看到,在综合电商平台中,作为“电商造节”开创者,阿里巴巴在“电商造节”商标的申请量遥遥领先,京东紧随其后,令人意外的是,苏宁易购虽然不断加大电商推广力度,并在今年大肆宣传“818购物节”,但或许是未提交或刚提交没多久,尚无法在商标局被查询到任何一件关于“818”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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