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从昨天开始,微信朋友圈的“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相关消息、照片和视频,转发、讨论极多。有媒体报道说,怀疑其是优衣库进行的营销,还有网友人肉当事人的社交媒体账号。
今天早上,同事在工作群里讨论这件事,在惊讶“城里人真会玩”的同时,笔者发现自己奥特了。在四处求图无门的情况下,只能写点东西,凑个热闹。
有分享的权利,不代表什么都值得“分享”
除了口耳相传的群体性事件之外,“敏感内容”在大众范围内的爆发性传播,在互联网 (尤其是移动互联网) 普及之前,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是科技带来的一种变革,也是典型的互联网时代的文化入侵。技术已经超越了作为内容载体和传播手段的属性,成为了一种内容。有关该问题的讨论,虎嗅在上个月发布的文章《数字帝国主义》,已经做了深入探讨。简而言之:价值观的传播通过一种使用工具的方式,而智能手机成为了价值观的载体;“分享的权利”虽然听起来像是美好的普世权利,但分享的内容是什么?将导致什么?这是一个更加令人忧虑的疑问。
“试衣间”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虽然容易在大众中传播,但这一次如此势如破竹,还是要惊讶网络传播的“手法”又一次被刷新。
自从陈老师出事儿之后,“某些人”学坏了
冠希当年“很傻很天真”的那一次事件,虽然毁了自己的演艺事业,但是却意外地在网络世界中进行了一次传播试验。冠希之后,“艳照门”成了某些九流艺人搏眼球的手段,而且被营销公司玩得驾轻就熟,屡试不爽。所以说,如果“试衣间”真的是优衣库在背后策划的营销,那么优衣库就是一个九流的品牌。
冠希当年的“艳照门”之后,起码还煞有介事地开发布会道歉,给个说法。之后的“艳照门”,连说法都省了,忽悠完公众就匿了。当然,这次优衣库也可能是躺枪,毕竟顾客在试衣间里干什么,是人家的隐私。不过把“隐私”放在网上晒,是否影响了优衣库的品牌声誉,也是一个问题。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对企业品牌绝对是有影响的,许多公开传播的视频都会最大程度地降低内容中出现的品牌露出,为的就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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