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15时左右,北京延庆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该事件在社会上和网络上引发高度关注和巨大争议,尤其是事发原因众说纷纭,游客和园方究竟谁的责任更大也是说法不一。
据央视报道,今天,“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了最终认定,具体如下:
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
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经调查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
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还还原了事发和事后抢救的全过程,并公布了园方的相关资质审批、管理情况。
本次事件中死亡的周某(女)现年57岁,户籍安徽省当涂县,为受伤女子赵某母亲。
赵某(女),现年32周岁,户籍安徽省当涂县,在本次事件中被虎咬伤,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
附报告原文:
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大量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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