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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必须2年内新车 每天拼车不超3次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11-01 09:32:21 | 阅读:197 |  标签: 网约车   | 分享到:

在申请材料方面,暂行办法中提出,驾驶员还须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综合审查证明原件。从上述要求来看,由于在佛山申办居住证并不太难,所以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对在佛山的外地司机相对来说比较有利且暂无年龄方面限制。

另外,网约车驾驶员还需注意的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与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 平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额不低于100万元

在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管理上,此次暂行办法提出了多条较为严格的要求。在准入方面,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应取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如果非本市企业法人,还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而在经营管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接入平台运营的车辆,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如出现事故须赔付,平台公司须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肇庆

网约车需设外观标识 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

近日,《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出台。其中,首次申请时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网约车还需按规范设置网约车外观标识,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台注册运营等都备受关注。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接入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取得辖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三)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四)车辆排量达到1.8L(或1.4T)及以上,轴距达到2.7m及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m及以上;(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如提供服务时以时间、里程等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安装相应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六)首次申请时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七)按规范设置网约车外观标识;(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此外,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台注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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