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消息,继上海、北京和深圳之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也在今天发布了《广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具有广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其中男性司机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女性司机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复印件;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原件;
(六)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通过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后,网约车司机可获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已取得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在注销注册后,可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不得继续在原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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