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时23分,园区工作人员刘某某给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以下简称延庆医院)急诊中心负责人打电话,请求做好抢救准备。15时44分送至延庆医院,医务人员立即分两组同时对赵某、周某进行抢救。
经延庆医院初步检查,周某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心电图呈直线,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无生命体征。
周某受伤部位为:左枕部斜行皮裂伤,长约15公分,探查深达寰枢椎,关节离断;右颈部斜行皮裂伤,长约5公分;右肘部外侧皮裂伤,长约3公分;双肺未及呼吸音。
在对周某实施抢救过程中,采取了心电监护、肾上腺素分次静脉推注以及持续心肺复苏等措施。
直至17时12分,周某仍无自主呼吸及心率,心电图呈直线,经刘某签字同意,医院停止抢救。
赵某初步诊断为:右侧颌面部撕裂伤,深达下颌骨,有活动出血;头颈部皮肤浅表撕裂伤,背、胸、臀部浅表抓伤,没有明显活动出血,有少量伤口渗血;心率110次/分,血压130/80mmHg,呼吸23次/分,体温36.8℃,生命体征平稳。
初步诊断结果为:右颌面部开放损伤、全身多发软组织裂伤、多发骨折待查。口腔科、普外科、骨科、急诊外科的4名医生进行了会诊。
会诊后医生建议安排赵某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在转院前,医生采取了伤口压迫止血处理、气管插管、吸出呼吸道内误吸血液、给予镇静止痛及接氧气管等治疗措施。
17时40分,赵某由120急救车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三、伤亡人员情况
本次事件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伤亡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周某,女,57周岁,身份证号:34052119590810****,户籍安徽省当涂县,为赵某母亲。在本次事件中死亡。
赵某,女,32周岁,身份证号:34052119840621****,户籍安徽省当涂县。在本次事件中被虎咬伤,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
四、原因认定
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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