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什么来头呢?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搜索得知,原来是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这个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一听就很耳熟啊。不就是当年的百加(100+)手机吗?这手机要是做成了,还有一加(1+)手机什么事。
这个百加手机2014年4月份,跟爱奇艺共同发布了号称首款视频手机的100+ V6。也就是上述外观专利“手机(100C)”的手机上市型号。如果你没见过的话,可以看这个当年发布上播放的外观视频或者在ZOL上查看100多张照片。
然后,记者又找到了百加手机的官方微博(官网早就挂了),发现原来人家在2014年就撕过iPhone 6了。这是当年放出的百加V6和iPhone 6的外观对比图,有7大欲擒故纵的细节对比。
还有一份声明 :
看到这里,你发现根本没有高潮。这就对了,科学研究表明不是每一次都能到高潮,而且也无所谓真相。真正的高潮在文中,是北京日报报道中的一处。来,再写一遍凑个字数: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翻译成人话:iPhone 6和这部100+ V6的差别“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
不得不感慨,能到眼神这么好的“一般消费者”,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辛苦了。现在有点儿担心iPhone 7了,苹果在外观上若不做出大的革新,难免继续被告。
小编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