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如果公众认为处罚过重,只能说明之前的虚假宣传太多、太滥,以 至于让人司空见惯。与此同时,法律对此的管束却过于宽松,以至于买卖双方将其当成了一种常态。时下,随着栗子号称“最好”被罚20万、“最后一天”挂半年 被罚1.5万等判例的出现,一个监督日趋绵密和收紧、处罚更为严厉的新常态,或将就此到来。
话说回来,这个新常态的到来远没有这么 乐观,还有不少短板必须补齐。以上述案例为例,最大的问题当属广告主被罚了,为何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网站平台却安然无恙?新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和 发布者明知或应知是虚假广告,仍然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就个案而言,负有审查义务,至少是形式审查义务的电商平台,听任“最后 一天”挂了半年,怎么也说不过去。
“最后一天”广告挂半年,商家不能以不知情为由逃避处罚。对类似的违法行为,有司在注重谦抑的前 提下,还得有点“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的意识。对于线上吆喝的,除处罚商家外,为虚假广告和宣传推波助澜的电商等载体和平台,也必须不时予以敲打和提 醒,告诫其承担好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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