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律师告诉记者,目前针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办法仍未出台,建议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做到制度先行,做好多方协商工作。此外,专家建议特殊管理股权主要以否决权为主。
知名律师胡钢认为,在任命董事的过程中,应当要求其由派出单位给予薪资,同理,拥有特殊管理股的机构不应参与任何企业分红等利益。“管理的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好的互联网内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胡钢称,应做到鼓励制度创新、明确法律依据、平等协商。
胡钢告诉记者,和通过增设董事来对视频网站进行监管相比,通过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协会来进行自我监管的效率或许更高。
“除了应当做到制度先行,还应尊重视频网站的自愿原则,无论采取定向增发或者直接购买股权,均需要按照资产评估进行,做到对价公允,程序严谨和以后的规范治理。”刘俊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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