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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封杀电动车首日:禁行大街只能推车

来源:北京晨报 | 时间:2016-04-12 12:04:14 | 阅读:156 |  标签: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   | 分享到:

为确保《通告》顺利实施,交管部门积极深入十条限行大街沿线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开展广泛宣传,并依托各级交通安全组织、街道居委会进行入户宣传告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余份。近一周来,路上执勤民警随身携带印有《通告》提示和绕行线路图等宣传卡片向群众发放,并接受过往群众咨询。

4月10日,交管部门在十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根据法规,如果电动二轮车再上这10条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答疑

1、家或单位在禁行区内怎么办?

交管局:考虑到住家、单位或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出行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

2、部分残疾人使用的机动轮椅也属于电动二轮车,出行是否受限?

交管局: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3、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闯入禁行区内是否允许?

交管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4、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允许进入禁行区?

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或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属于机动车,必须同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我市《环保目录》,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今后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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