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和360的“口水仗”升级到了“法律层面”。
3月16日,《北京日报》发表了名为《360手机“挑衅”小米遭巨额索赔》的报道。《北京日报》称,小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把360诉至北京海淀区法院,索赔2000万元。3月15日海淀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同日,界面也发表了名为《小米360互诉不正当竞争索赔2000万元》的报道。界面报道称,在小米起诉360之后,360针对“小米阻截用户装360软件”一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将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同样为2000万元,受理此案的是北京西城区法院。
3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早在2015年11月,360就在西城区法院提起了针对小米“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1月,360对去年提起的诉讼申请了撤诉,原因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本案指定到海淀区法院管辖。2016年2月25日,360撤销了对小米的诉讼,北京西城区法院裁定通过。
但是,仅在20天之后,360以发现小米新一轮侵权行为为由,再次对小米进行重新起诉。据记者了解,3月17日当天,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管辖权之争
360与小米之间互诉不正当竞争,从去年11月起。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2015年11月,奇虎360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在西城区法院对小米提起了民事诉讼。360称,发现被告小米利用MIUI针对360软件实施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当使用MIUI的用户登陆360官方网站自行下载360产品时,MIUI会阻止等等。
360认为,小米此举是为了降低360软件市场占有率,最终实现排挤同业竞争者的目的。据此,360认为小米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被告小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然而被告小米在答辩期内对上述案件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小米异议有三点分别为:西城区并非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西城区依法不应再视为360公司的住所地;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过2000万元,应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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