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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阅读没戏,微信其实只需要“付费转载”

来源:钛媒体 | 时间:2016-02-25 17:16:54 | 阅读:152 |  标签: 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公众号   | 分享到:

从互联网的本质来看,作者盈利模式应从其他渠道获取。比如第三方广告与流量,又或者从其他媒体或者大号的转载中获取收入。在笔者看来,微信公众号与其向用户收费,不如先尝试让原创作者向转载方收费模式为原创者创收,因为唯有转载模式是一种不劳而获的索取。

某种程度上说,微信生态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腾讯是做流量生意,流量生意的本质是将内容变现,广点通接入微信之后,即流量资源提供方对应自媒体运营者,共同向广告主收费。

但由于微信的去中心化机制,作者需要自己去找流量,所以,往往并不是每个优质内容创造者都拥有粉丝号召力,这样一来,往往导致流量集中在少数具备资源与渠道的大号手中,而少数微信公众大号往往也是依赖转载其他内容来获取影响力,付费阅读模式一旦开启,原创者的内容很可能被大号转载之后,也设置付费阅读项轻易拿去换取流量资源与金钱时,许多内容创造者的价值就会被践踏。

转载付费模式的基础是对作者劳动的肯定

在微信原创声明一栏中,有允许转载与不允许转载的选项,但作者本身其实是矛盾的,允许转载,作者扩大了内容的传播性与自身的影响力,但自身的作品白白为他人做嫁衣裳;不允许转载,自身的作品传播范围进一步收缩,也不利于个人影响力的提升。

但事实上,转载付费模式的基础是对作者劳动的肯定,也符合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按照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作者和发表机构没有申明禁止转载,原则是可以转载的,但在转载中,一方面是需要注明作者和文章出处,即发表机构,二是原则上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微信的原创声明解决了第一个问题,但尚未解决第二个,即支付一定的报酬。

虽然说转载也有非商业性与商业性两种情况,而从网络的共享性,转载不应当收费,但目前的公众号的多数转载并非是为了更好地共享信息的资源而是为自身的商业化与获取粉丝与流量的目的出发,支付费用是理所当然,让微信来解决付费转载的问题,或许能推动网络转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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