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购买的车辆并没有投入运营,但是这些车辆在上牌之后,补贴已经到手。”王敏表示,“在两类细分行业,一类是用于共享、租赁的乘用车,一类是用于城市物流的运营类车辆,都有骗补的情况发生。”
“另一种‘骗补’的操作模式,则是通过第三方运营公司来暗箱操作。”王敏补充道。有些车辆运营公司,一手牵着产销规模甚小的电动车生产企业,一手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合作,通过将两类公司的产品捏合在一起组成电动车,获得政府补贴,很多车辆“空有牌照”,并没有真正上路运营。
而在这些暗箱操作的环节中,车辆的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从事电动车生产的李林告诉记者:“在电动车上,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不存在一对一的关联性,因此一组电池可以放在多个车上使用,以获得多次补贴。”
据他个人推算,“车身与电池的比例达到10:6,整车企业就可以保本。”这也意味着每10辆电动车采购约合6辆车的电池组后,这样销售就可以保本不赔,而剩下4组电池的价钱,可以成为“空手套白狼”后的获利。
“现在行业内,还有一种流行的‘玩法’,是为了保证车辆的电池续航里程等参数达标,上报财政部门申请补贴的车型多要注明安装多个电池箱,但是实际购买的车辆电池箱则大打折扣,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李林表示。
根据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
“从技术层面讲,由于电池需要多次拆卸,相对于插电充电模式的电动车,换电车型更便于操作,因此更多用来‘骗补’的车辆都是换电式车型,而此类车辆大多为运营车辆,比如通勤车、物流车等。”李林解释道。
应避免重蹈“家电下乡”覆辙
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现象,曾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09~2012年,随着“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等刺激消费政策的推出,在家电甚至汽车行业中,利用虚假客户信息、多报销量,骗取财政补贴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造成了市场虚假繁荣的假象,而且也令一些厂家盲目扩产,一度造成行业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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