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家眼中,电信诈骗的量刑轻,惩罚小,正是不完善条件的一种。到目前为止,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定罪量刑仍是采用普通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低入罪标准为3000元,而电信诈骗往往都是从小额度开始的。另外,电信诈骗数额的调查取证有一定难度,“受害者与罪犯不在同一地区,我们做事也需要同其他地方的兄弟机构沟通,取证费时费力也费钱。”时兴国说。
防范意识的增强也是必须的,而这需要公安部门等相关机构加大事前宣传力度。“公众在接到诈骗或疑似诈骗的电话或短信之后要迅速向有关部门举报,从而对电信诈骗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而在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眼中,电信诈骗案件,运营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位昔日的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离任后,依然对电信诈骗非常关注。
“基于我对各种案件的分析以及受害者的回访,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即他们会认定诈骗者是什么人、什么部门。”陈伟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实施电信诈骗者都会运用软件来伪装,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受害者甚至会打114查询,证实后深信不疑。”
问题也就提出来了。陈伟才发现,在2013年30万起电信诈骗案中,其中使用网络电话作案的占90%以上。他甚至拿出一个《2013年被骗100亿元电话诈骗利益分配图》指出,其中,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
在他看来,解决电信诈骗乱象的一个重要的事情,是把虚拟的电话拦截下来,不能让这些伪号接通电话用户,而这是源头所在。“同一个地址发出数量巨大的短信,运营商肯定知道在做什么,但为什么不主动去作为?因为涉及自身的利益。”
在陈伟才眼中,运营商的责任远不止此。“一些员工非法出租网络电话线路参与犯罪;手机实名制未落实,警方每打掉一个电话诈骗团伙,都能缴获成百上千张无记名手机卡……”他罗列着这些已经烂熟于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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