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对平台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网购商品的维权不再仅仅局限于卖家,而是由平台负连带责任。
赵占领认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真正实施还需要经过反复认证,但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刻不容缓,这肯定是监管部门下一阶段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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