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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盗取申通用户信息达3万条:贩卖牟利

来源:法制晚报 | 时间:2015-12-02 19:07:11 | 阅读:60 |  标签: 信息安全 黑客   | 分享到:

上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要求,快递企业应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快递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违反上述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黑客盗取申通用户信息达3万条:贩卖牟利

你个人信息安全吗?

黑客利用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系统漏洞,侵入该公司服务器,非法获取了3万余条个人信息,之后非法出售。审查此案的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买这些信息的人,多数是为了行骗。

据检察官透露,黑客是看到著名安全网“乌云网”公布的申通公司系统漏洞后作案的。

记者随后搜索“乌云网”发现,2013年以来,该网站至少公布了申通公司与信息泄露隐患有关的漏洞报告13篇,涉及系统弱口令、服务器目录、管理后台、快递短信等各个方面,其中9份报告被标注的危害等级为“高”。

案件详情3个月窃3万余条客户信息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至11月,鞠某为非法牟利,利用申通K8速运管理系统漏洞,非法侵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服务器,下载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快递面单信息3万余条。后通过网络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3万余元。

其中,2014年9月,任某在鞠某的安排下,利用申通K8速运管理系统漏洞非法侵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服务器,下载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快递面单信息2000余条并提供给鞠某。后鞠某通过网络将信息出售给他人,并向任某支付报酬2000余元。

经过审理,上海市青浦区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事实。2015年4月2日,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8月24日,法院以同样的罪名判处任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QQ群公开叫卖被申通发现

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乔青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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