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治理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8亿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亿吨。
划分23预防区17治理区
《规划》要求,要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
据了解,《规划》划分了23个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和17个重点治理区。重点预防区分三类,其中,重要江河源头区涉及长江、黄河等32条江河;重要水源地,包括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87个水源地;水蚀风蚀交错区,将实施大面积封禁治理,减少风沙危害,保障区域农牧业生产。
同时,根据《规划》确定,在重点治理区,近期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7.64万平方公里;通过坡耕地改梯田,治理面积160万公顷;在东北黑土区、西北黄土高原、西南岩溶区等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地区,综合治理侵蚀沟4.62万条,减少入河泥沙,还将在全国建设一批具有推广带动效应的示范区,提升治理水平和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水土流失面积的基数较大,但是,近年来,水土流失治理也在不断提速。
今年3月,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在2015年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2014年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万平方公里,改造坡耕地400万亩,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300多条。同时要求,要确保2015年全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平方公里以上,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0万亩的目标任务。
同时,水利部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投入98.63亿元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累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02万平方公里。而水利部对“十二五”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我国将确保实现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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