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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散播谣言最多判刑7年,可别光为了博眼球

来源:第一财经 | 时间:2015-10-29 09:35:07 | 阅读:184 |  标签: 网络谣言   | 分享到:

当然,光凭法条的原文想必不少人还是对此没有一个直观的概念,那么小编就来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条新增法条的主要内容。

例一:甲为了增加自己微信公众号的点击量,故意编造某地出现急性传染病的消息,并大肆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造成该地区人们出现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并使得该地区旅游业收入大幅度下滑,进一步影响到其他产业。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甲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编造急性传染病的假消息,符合法条中所述“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然后其又在微信上大肆传播,满足“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个行为已经具有构成犯罪的主观条件,再加之其传播的消息造成了该地区人们的恐慌,影响日常生活工作,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使该地区旅游业收入大幅下降,进一步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客观条件,甲已经构成了犯罪,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例二:此前朋友圈内广泛流传一则名为“猪肉大面积出现钩虫?”的消息,该消息称:“此虫水煮不烂,油炸不熟,高温杀不死……”然而,真相是:“钩虫只寄生于动物肠道内,成虫无法在肌肉组织存活,且虫体经高温后即死亡崩解,传言毫无科学根据!”若是该消息对猪肉销售产生了影响,或是使得猪肉价格大面积下跌,编造该消息或者明知是假消息还大肆传播的人也属于触犯该法条,将受到相关的刑罚。

网络散播谣言最多判刑7年,可别光为了博眼球

▲网传猪肉中出现钩虫

此法条一出,不仅是给那些为了博眼球的人一个警醒,告诫他们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影响公众的行为,也是国家为净化网络环境做出的重大努力。当然,法律毕竟不是万能的,面对这种现象,还是需要全网一起努力,每一个人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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