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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餐APP黑幕:12家店铺竟共用1个餐饮执照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时间:2015-10-12 10:57:01 | 阅读:105 |  标签: 食品安全   | 分享到:

然而记者在多位商家处得知“没有来检查”。位于定福庄东街巷子中的“知识分子”是今年9月新开业的餐厅,店主说:“今年中秋节前外卖平台的人来说要查证件,我说还在办,他们就走了,到现在也没来看。”

官方说法

餐饮一店一证APP负有审查责任

对于食品生产单位能否合用一个餐饮许可证,负责颁发餐饮许可证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时候,商家必须及时申请变更。不同分店在不同地址营业需分别申请餐饮许可证,一店一证,不可一证多店使用。”

异地证件真的可以使用吗?记者分别询问了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得到的答复为:“营业地点为北京的,必须在北京取得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外地证件不能在北京使用,即使是连锁分店,也需要重新申办。”

《北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同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址(地点)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此外,餐饮服务提供者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地点)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针对目前国内出现的多种形式的互联网食品售卖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于今年8月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网售食品做出规定,拟要求经营者须具备餐饮资质,平台方需严格审核真实信息,违者将处以罚款并负有连带责任。

专家观点

食品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

实名审核、证照齐全是基本条件

互联网电商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便利,对有意愿的经营者,工商部门也实行“宽进”,尽可能予以审批。有人认为,“简政放权”,应当降低互联网商家的入驻门槛和行政审批。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指出:“政策与法律并不矛盾,尤其在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食品问题上,实名审核、证照齐全是基本条件。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更应当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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