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司机王先生今年6月下载了北京畅行信息公司推出的“嘀嗒拼车”软件,利用空闲时间拼车搭载乘客。7月,王先生通过软件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区城际车站途中被武清区运管站人员查获,被扣车6天,罚款6000元。王先生认为,“嘀嗒拼车”在软件中介绍称拼车业务合法,为他提供了虚假信息,因此将畅行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6500余元。
法院受理车主起诉拼车软件案
原告天津的王先生诉称,今年6月21日,在看到由畅行信息公司出品的“嘀嗒拼车”广告宣传后,他下载并注册了该拼车软件,成为了一名“嘀嗒拼车”的车主。王先生称,在注册过程中,曾对拼车行为的合法性产生怀疑,但通过阅读软件内“常见问题”中关于“嘀嗒拼车服务是合法的吗?”、“我拼到的是黑车吗?”等相关解释后,打消了疑虑。此后,本着互助原则,王先生在空闲时间利用该软件拼车搭乘乘客。今年7月19日,王先生通过“嘀嗒拼车”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区城际车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区运管站人员拦停,并受到行政处罚,扣车6天,罚款6000元。
王先生认为,畅行信息公司的“嘀嗒拼车”在广告宣传及软件说明中,均给车主提供了不违法的错误信息,致使认证车主受到处罚,给车主造成损失。故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畅行信息公司赔偿车辆被运营部门罚款的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车辆扣留6天期间的折旧费用538.61元。朝阳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车主和拼车软件就补偿产生分歧
本案原告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住在天津,武清城际车站附近是其亲戚住所,他当时准备前往亲戚家,于是在“嘀嗒拼车”上输入了他的行驶路线,“嘀嗒拼车”软件将其与一名要前往武清火车站的乘客匹配。乘客刚上车不久,他就被武清区运管站人员拦下,由于女乘客无法说出他的名字,他因此被认定为非法经营。
王先生说,当天他的车辆被扣,于是便反馈给“嘀嗒拼车”,“嘀嗒拼车”工作人员受理后,告诉李先生,该事件公司并没有责任,但是出于道义会给李先生提供不高于罚款额50%,不超过2000元的补偿。李先生对此表示无奈,因此将“嘀嗒拼车”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