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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新规:用户话费超平均水平5倍,运营商须暂停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 | 时间:2015-09-22 10:17:42 | 阅读:198 |  标签: 天价话费 运营商   | 分享到:

据介绍,原有的两个文本发布于2005年。而近年来,电信服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高发区域。根据市工商局公布的统计数字,在2014年本市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电信服务类投诉数量增幅最高,达到上一年的4.5倍。原有服务合同已经不再适应近些年的电信法律政策变化和电信服务投诉情况。

销号后应及时解除绑定信息

把手机号码绑定邮箱、用手机号码当用户名、通过手机接收注册验证信息,“一号多用”的情况越来越普及,尤其是近些年电商逐渐兴旺起来之后,手机号成为不少人在网络上的常用“身份”,方便的同时无形中也埋下了隐患。为此,修订后的示范文本特意做出提示,终止通信服务后,用户应及时修改与手机号码绑定的其他服务账号信息或财产信息、个人信息。

“手机号注销之后在其他地方的既有作用是不会自动解除绑定的。”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表示,如果忘了解除绑定于人于己都不方便,一是自己没法继续使用手机验证登录等功能,二是因为该号码已经注册过,它的新主人就无法再使用该号码在同一个地方注册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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