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自从9月1日正式推行以来已有两周时间。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震动了整个广告圈。两周以来,“新广告法后美工猝死27人”等耸人听闻的消息不断,虽说只是玩笑,但也足以说明此次《新广告法》威力之强。
《新广告法》在科技圈引发了一股轩然大波,也在广告圈引发了诸多争议。《新广告法》带来的新变化,值得所有人细细品味和思考。
全面解读《新广告法》的六大禁区
1、10岁以下儿童不得做代言
近些年来,随着《爸爸去哪儿》等真人秀节目的走红,萌娃代言广告的案例愈演愈烈。然而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将属于违法。然而儿童不能作代言人只是意味着并不意味着“儿童不能作代言人”,并不意味着“儿童不能做广告”,儿童依旧可以出现在广告画面中进行表演。所以我们依旧可以在芒果台《爸爸去哪儿3》片头广告中看到刘烨为伊利牛奶代言的广告,“傻白甜”的刘诺一依旧跟随在爸爸身边,和奶牛一起一块玩耍。
2、明星自己不用不得代言
明星自己不用不得代言,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也就是说,阳光帅气的男星苏志燮不能再代言女性内衣品牌。我们脑洞大开一下,唐国强老师今后为蓝翔代言是不是也应该乖乖接受培训领取毕业证?
3、互联网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可罚3万元
这次新《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4、没有专业数据的广告不得出现
“一节更比六节强”、“一晚只需一度电”等广告曾经品频频出现在电视之上,然而如今这种广告如若无研究数据支撑将不得存在。
5、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不许代言
曾经明星代言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事件频发。赵本山老师曾经代言的蚁力神、范冰冰曾经代言的减肥药......今后此类广告将不得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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