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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攻击网站收“保护费”: 半年勒索572万元

来源:现代金报 | 时间:2015-08-27 12:00:17 | 阅读:51 |  标签: 黑客技术 DDoS攻击   | 分享到:

昨天,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历经7个多月,破获一起以DDOS、CC等网络攻击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的高科技犯罪团伙,仅半年就敲诈勒索了572万元,该案也被列为公安部督办大案。目前,警方已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

黑客攻击网站收“保护费”: 半年勒索572万元

游戏网站遭攻击

之后就接到敲诈信息

余先生在金华经营着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今年1月份,他开设的游戏网站开始频繁遭受攻击,网站服务器多次瘫痪,网站的日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

虽然余先生为此苦恼不已,但对于是什么人在攻击、为什么要攻击等问题一无所知,直到1月6日。

当天,余先生的QQ上出现了一条留言,一个昵称为“巅峰”的“好友”让余先生支付所谓的“保护费”,并威胁如果不付款,将继续攻击其公司的服务器,导致网站瘫痪。

此时,余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对方攻击为了钱。对此,余先生并未理会,多次采取更换服务器等防护措施,但网站如同缠上幽灵,还是不断被跟踪攻击。

无奈之下,余先生只能按对方要求每周向其提供的财付通账户支付2000元的“保护费”以息事宁人。

虽然“保护费”交了,但是接下来还是噩梦不断。“我也曾心存侥幸,不按规定时间支付保护费,没想到,刚超出付钱的日子两天,网站又被攻击了,这帮人真是心狠手辣。”提起此事,余先生还是非常气愤。

无奈之下,今年1月底,余先生向警方报案。

打着科技公司幌子

暗地里从事犯罪活动

接警后,金华警方通过前期侦查,发现这起案子并不简单,于是成立了专案组,由金华市公安局和江南公安分局相关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

随后的调查,警方锁定了哈尔滨某科技有限公司,这个2014年9月3日注册成立的公司,注明经营项目有计算机软硬件、游戏、网站设计、网络技术服务等,法人代表于力。

但经过查实,实际控制人是其儿子于明。于明有前科,曾于2009年7月、2013年7月因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先后被河南开封及哈尔滨道里区警方刑事处理,2014年7月刑满释放。“种种迹象表明,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而是团伙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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