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则认为恢复插播广告未必能够挽救电视剧的萎靡困局。《北京晚报》也认为插播广告的行为是“饮鸩止渴”,视频网站现在只要付费获得会员资格,就可以去掉广告看剧,而且播放时间自由、内容丰富,相对更加便利。
会长尤小刚怒斥爆料文章不实
对于爆料文章的真实性,记者致电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他表示爆料文件内容并不完全属实,强调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集的“收视对赌协议”会议与协会无关。
提及爆料中的建议“增加电视剧时长至57分钟”和“每15分钟插播一次广告”,会不会导致一部电视剧中播放4次广告,以及认为插播多少次广告合适,尤小刚均不愿正面回答,但直言插播广告是“国际惯例”,并称当下无广告的方式不符合家庭观看习惯。随后,尤小刚以“不想回答”为由挂断电话。
值得一提的是,早年中国电视剧播出过程中曾插播广告,但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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