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到六月,距离高通接到中国反垄断相关部门下发的60.88亿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已超过三个月。这意味着,高通公司已用实际行动放弃了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前,高通全球公告称,不会选择上诉或行政复议来反驳中国国家发改委的处罚,但根据中国法律,这样的公告并不妨碍它随后改变想法,选择继续上诉。
但这场反垄断的处罚并未就此终结。
在反垄断这个全球舞台,中国对高通的第一张走到终点的罚单,具有导向性意义。只是,目前这张措辞模糊的罚单,对于全球通信专利及芯片产业链中的企业来说,还尚未回答一些核心问题。
这些问题的答案,短期而言,将隐身在高通正紧锣密鼓与其中国下游厂商重新签订的商业合同条款细节之中。长期而言,则需要回答,中国执法机构或法院将依据何种原则,何时开启下一个“类高通”的调查或诉讼。
“高通们”的烦恼才刚刚开始。
发改委和高通并无“私下和解”协议
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高通下游的中国企业,是最先感知到调查案后新规则的群体。
“后高通时代”的行业新规则,体现在按处罚决定书中规定而重新调整的合同细节之中。
这注定是一场规模巨大且艰难的谈判。
3月21日,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间隙向论坛嘉宾、美国高通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史蒂夫•莫伦科夫(Steve Mollenkopf)询问,如何执行国家发改委的处罚决定书、如何确定新的业界标准等细节时,他以忙于参加下一场会议为由,拒绝回答提问。
另一些极度依赖高通供货的手机终端厂商,诸如小米等公司,也称由于过于敏感,纷纷回避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高通的主要收益来自于两部分:专利授权和手机基带芯片(负责无线通信功能的核心芯片)出售。因此,高通在中国涉及到的企业,包括芯片制造企业、智能手机终端企业、设备商、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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