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的是,iPhone并不是从一张白纸研发而来的,而是以其他企业专利为基础所研发出来的产品。但从另一方面来说,iPhone也是范式转移(指一个领域里出现新的学术成果打破了原有的假设或者法则)的一个典型案例。它现在更多的是一款移动电脑,而非移动手机。”知识产权专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说道。
“专利流氓”真的能够高枕无忧吗?
事实上,专利纠纷在如今的科技产业已经十分普遍。就拿本月来说,美国最高法院宣判下级法院在三星和苹果专利案中对三星开出的3.99亿美元罚单无效。最高法院认定,专利侵权者如果仅涉及若干组件而非整个设备的话,并非必须交出通过剽窃设计所生产产品的全部销售获利。类似的还有今年5月,甲骨文起诉谷歌Android系统侵犯Java专利,谷歌胜诉。
目前,包括诺基亚和爱立信这些已经退出手机市场的企业,因为持有专利,每年依旧可以通过同其他企业签署专利交叉授权而获利超过十亿美元。而且,诺基亚已经将自己的专利组合转移至第三方专利行使公司。
苹果在诉讼中表示,通过第三方专利行使公司收取高额专利费用来获取暴利,这样的做法严重破坏了FRAND(Fair,Reasonable,and Non-Discriminatory Terms)准则,即公平、合理和不带歧视性的条款。
苹果在该案中起诉的那些与诺基亚合谋的专利整合公司,包括Acacis和Conversant两家主要被告、Acacia的两家子公司、Helsinki Memory Technologies、Inventergy、Sisvel、Vringo和WiLan等共计9家公司。其中,Acacis和Conversant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对苹果发起了52项专利诉讼。
今年9月,苹果被判侵犯Acacia公司持有的蜂窝网络专利,须赔偿对方2210万美元。上周,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一陪审团裁定,苹果侵犯了Core Wireless Licensing公司两项智能手机专利,要求苹果赔偿730万美元,而Core Wireless Licensing正是加拿大专利授权公司Conversant旗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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