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新闻媒体此次提起诉讼的依据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简称FOIA)。这些媒体认为,公众有权知晓这些黑客的身份,且执法机关有职责将其行动透明化。
三家媒体在华盛顿特区提交的诉状上写道:“了解FBI在这一工具上花费了多少、这些售卖技术的黑客身份是什么、名声如何,对于公众监督政府职能、防范潜在的不正当行为,是至关重要的。”
这已经不是美联社第一次将FBI告上法庭。2015年8月,同样依据《信息自由法》,美联社状告FBI在一次诱捕行动中假扮美联社记者,借此身份来给犯罪嫌疑人电脑发送带有监控软件的链接地址,且未告知美联社。这家美国最有威望的通讯社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联邦法庭,要求FBI提供自2000年起的所有涉及假扮记者的信息记录,以及FBI内部对这种行为的管理政策。
除了高频率地告FBI,美联社去年还因为希拉里·克林顿“邮件门”告过美国国务院,要求国务院提供克林顿在任职国务卿期间,使用私人邮件账户发送的邮件和其他文件内容。
美联社今年7月发布的一篇报道称,其针对克林顿的档案公布请求已经被法院延迟27个月至2018年10月,也就是说,即使“邮件门”所涉及文档正式公布,也要等到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结束两年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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