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时01分14秒同在东北虎园内的8号巡逻车赶到现场,共同驱虎。刘某要求3号巡逻车司机下车救援,该司机按照《猛兽区巡逻车司机安全职责》及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责令刘某马上上车驶离现场。
◎15时02分26秒刘某将车驶离东北虎园。随后,相邻园区的4辆巡逻车陆续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并引导游览车辆驶离东北虎园。
◎15时06分02秒—16分43秒东北虎舍饲养员与巡逻车配合将虎舍天井内的7只虎收回虎舍铁笼,然后将3只虎从事发地驱至虎舍天井,并收入虎舍铁笼。其间,一辆白色金杯车载着救援人员赶至东北虎园区内。
◎15时16分43秒—19分22秒救援人员下车施救,未发现周某有呼吸和脉搏;发现赵某面部撕裂,伴有呼喊。
◎15时17分救援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正在执行任务的120车辆距事发现场较远,为争取抢救时间,救援人员迅速将赵某和周某抬入金杯车。
◎15时22分27秒金杯车驶离虎园。
◎15时23分园区工作人员刘某某给延庆医院急诊中心负责人打电话,请求做好抢救准备。
◎15时44分送至延庆医院,医务人员分别对赵某、周某进行抢救。经延庆医院初步检查,周某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心电图呈直线,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无生命体征。
◎17时12分周某仍无自主呼吸及心率,心电图呈直线,经刘某签字同意,医院停止抢救。赵某初步诊断结果为:右颌面部开放损伤、全身多发软组织裂伤、多发骨折待查。口腔科、普外科、骨科、急诊外科的4名医生进行了会诊。会诊后医生建议安排赵某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在转院前,医生采取了伤口压迫止血处理、气管插管、吸出呼吸道内误吸血液、给予镇静止痛及接氧气管等治疗措施。
◎17时40分赵某由120急救车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通报: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昨天下午,“7?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发布调查报告和事发原因认定。报告认为,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小编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