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内资讯 > “天天炫舞”引发商标权纠纷,腾讯起诉获赔50万元

“天天炫舞”引发商标权纠纷,腾讯起诉获赔50万元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08-24 17:12:47 | 阅读:131 |  标签: 天天炫舞 腾讯   | 分享到:

8月12日消息,因认为“应用汇”平台擅自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天天炫舞”引发商标权纠纷,腾讯起诉获赔50万元

原告诉称,原告一依法享有“天天炫舞”商标专用权,且已授权原告二排他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两原告一直通过腾讯网及其他众多第三方平台在线运营“天天炫舞”音乐舞蹈手机游戏。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应用汇”平台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向公众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对此,两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发函,要求其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被告一直未予处理。

原告认为,被告在其“应用汇”平台上推广、运营“天天炫舞”游戏获利巨大,且在收到两原告的侵权通知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应用汇”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害商标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编推荐阅读

好特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好特网认同期限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视频攻略

更多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手机版本!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微信公众号!

本站所有软件,都由网友上传,如有侵犯你的版权,请发邮件[email protected]

湘ICP备2022002427号-10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427号© 2013~2024 haote.com 好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