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立即打电话让公司人过来处理,旁边这时围了不少群众,“胖子”看计划无法实施就将摩托车开走了,其他同伙也相继离开。
半小时后,几个人在住的地方碰头,绑架之事就此作罢。
随后几天,刘某等决定“大事”做不了就做小的,他们商议到石狮市祥芝码头,抢劫开轿车的卖鱼女老板。计划遇到作案目标后,将轿车拦下来,拿玩具枪、刀威胁开车的人,抢走其身上的现金等。
4月14日晚上,五人骑车到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码头,几个人逛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次日凌晨1点多,刘某不甘心两手空空,顺路到村子里偷了一辆摩托车,并在回去的路上被巡逻队员发现,随后刘某等被抓获。
日前,石狮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等人已构成绑架罪,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刘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
综上,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军等人分别判处五年四个月至五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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