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区云青路和逸方路交叉口日前发生一起夸张的车祸:由于没有信号灯,一辆咖啡色轿车被一辆白色轿车撞成侧翻,白色轿车的车头也损毁严重。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白色轿车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刹车痕迹。通过询问才得知,原来女司机穿着“人字拖”开车,一紧张鞋不贴脚,连刹车都没踩上。
虽然这起事故发生在上周一,但在雨水较多、穿着“清凉”的夏天开车,有些“小事”还真是马虎不得。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常州市天宁交警大队接报,云青路和逸方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
交警赶往现场后,只见一辆咖啡色轿车侧翻在路口,前挡玻璃损毁严重,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不远处,与之相撞的白色轿车车头损毁严重,安全气囊弹出。
民警调查发现,事发地点是一个暂未安装信号灯的路口。当时白色轿车经逸方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咖啡色轿车经云青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
在路口相遇时,白色轿车撞上了咖啡色轿车,由于冲击力较大,咖啡色轿车被撞成侧翻。
现场几乎无刹车痕迹
交警对现场认真地进行了勘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白色轿车撞上咖啡色轿车前,几乎没有踩刹车,现场制动痕迹基本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
很快,民警注意到驾驶白色轿车女司机脚上的“人字拖”。通过和女司机的交流,民警得知,这起事故有一个诱因,就是白色轿车没刹住车。据了解,当时事发突然,女司机受到惊吓想踩刹车,可是由于“人字拖”不贴脚根本不听使唤,硬是没踩住。
■最新进展
交警: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这起事故中,交警是怎么定责的呢?据了解,由于没有信号灯,咖啡色车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根据保护驾驶员的原则,理应让白色车辆先行,没有避让存在一定过错。白车司机由于穿了“人字拖”,紧急关头踩不了刹车,也存在过错。因此,二人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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