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2.6亿罚款一案,在广东高院公开审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本次庭审。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择日做出判决并宣判。
在庭审中,腾讯代理人表示,快播侵犯的不只是腾讯一加的利益,而是公共利益。其侵权对象是全行业的正版版权内容,快播从未花过一分钱购买正版版权。
腾讯方面称,优酷、华数、迅雷这些公司需要支付版权费,或者置换的方式获得我们的版权,从而获得了争夺市场、流量的权利。快播没有通过支付对价获得服务,伤害了购买版权和没有侵权的守法企业的权利,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已经多次通知快播停止侵权行为,但是对方都没有理会。
腾讯称,快播的用户达到了5亿,其侵权范围和影响是非常大的,快播的倒下对版权市场的净化也是非常大的。
但快播认为,快播与腾讯是竞争对手,虽然是小公司,但是技术上很先进,本案仅仅依据腾讯这一厉害关系人就做出如此重的处罚,等于帮助腾讯清除了一个竞争对手,并且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
快播方面还表示,天价处罚之后,并没有净化版权市场。第三人腾讯在本案一审宣判之后,依然被起诉侵犯了700多首歌曲的版权。我们很赞成腾讯公司马化腾对总理的建议,对新事务要慎重对待。我们要求依法撤销被上诉人的处罚和一审判决。
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快播公司停止侵权,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币。
对于快播侵权腾讯被罚2.6亿一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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