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心理学的重大突破很多都是在研究工具和方法上的创新带来的,比如FMRI的大规模应用和通过网络大数据来研究社会心理,再有就是一些跨专业的研究取向,比如行为经济学领域的突破。
但是,上面所说的那些科研成果,对于人类社会的贡献我觉得跟早期心理学研究相比,还是要逊色很多。对于我们这些算是刚入门的人,能让自己的研究不至于陷入“common sense”(好听点叫验证常识,难听点就是研究结果没价值)就已经不错了。
不只是心理学这个年轻的学科遇到了这种问题,现在很多领域都是越来越难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产生了。
这是为什么呢?
之前知乎上有一位答主谈到心理学最近少有突破性研究问世这种现象,他的大概意思就是前人做的都是搭建框架的工作,后面的人只能是在上面添砖加瓦。
我对这个观点深以为然,在学科建立之初,一切现象都是待解释的状态,找切入点也很容易,而我们后来者,面临的情况是大方向性的问题都基本得到解决,理论精确度尚有改进余地。
这里我就要谈谈解释效力的问题了。这个词其实不是一个严格的说法,它本意是指一个自变量对解释因变量的方差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很多研究中我们的发现,有时一个变量就能解释方差的一大部分,之后每增加一个变量,模型的解释效力就会高一点点。如果把单个变量对于解释结果的贡献度排个序,“差不多”就成了一个碎石图↓
上图横轴可以理解为变量个数,纵轴是特征值,可以理解为解释力的大小。可以看到,前三个的解释力很大,后面12个对结果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碎石图是一种我们已知影响结果的变量的个数时做的分析,实际上我们研究的现象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影响因素。如果从严谨的统计方法出发,碎石图是不适合分析这个问题的,我只是想让大家明白:假如我们说A、B、C影响了结果,并不是说影响就是一样的,不同变量对结果的影响都有大有小,这种影响度就是我说的解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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