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限制明星子女录节目
业内:保护未成年孩子
去年7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人秀节目避免过度明星化,摒弃“靠明星博收视”的错误认识,不能把节目变成拼明星和炫富的场所;并提出,真人秀节目应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
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将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调控,原则上不允许再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参与的真人秀节目。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对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成员、北京杨苏心理咨询机构主任咨询师蔡燕苏认为,对少年儿童参加这类节目态度谨慎是符合伦理的,“孩子们不具有行为责任能力,从个体角度说,所做的事情也不能保证是自由意愿,孩子大部分时间还是会以认同自己的重要他人为主,希望迎合父母的要求,而不一定有能力自己选择是否参与,所以任何有孩子参与的事情确实要特别考量的伦理,要特别谨慎”。
贾乃亮经纪人、霍思燕前经纪人郭红波也发表了看法,“其实规定出来之前我们就达成了共识,不让甜馨(贾乃亮女儿)和嗯哼(霍思燕儿子)再参加任何节目了,让孩子好好成长,享受他们该有的童年”。至于借孩子捞金的质疑,他否认道:“爸爸妈妈有足够的经济条件给孩子们创造更好的童年,不需要通过他们赚钱,本身这也不是这个年龄的孩子该考虑的事。”
若兰影视执行董事李愉也直言这样的规定可以对行业起到良好的导向性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保护孩子们,“他们还太小,没有形成自己的意识,不具备行为能力,过多暴露在媒体面前会对他的成长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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