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顺丰快递陕西区公共事务部高级经理王军房说自己有异议。根据流程,“从起运前‘开箱验货’的过程看,姬女士托运的是两个与她描述的外观相似的物品,我们不是专业人员,无法判断这两个物品是不是钻石。”
快递公司:如果知道货物价值超2万就不会接单
“事情发生后,我们多次和姬女士沟通,但双方仍有分歧,如果还协商不成,姬女士可以走法律途径。”王军房说。但姬女士说不想打官司耗费精力,只要求顺丰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回自己的首饰。
为判断姬女士丢失首饰的价格,双方曾一度达成意向,用姬女士提供的认证书及出库单等物,前往珠宝市场询价,但是因故未能成行。
此外,姬女士发快递时,曾经保价5000元。价值30万元的首饰为什么只保价5000元?姬女士说,自己曾快递过很多次珠宝,都没出问题,保价5000元不等于货物价值就等于5000元。
“姬女士保价5000元,按理我们就赔偿她5000元,但是本着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愿意赔偿她2万元。”王军房说。他解释,客户在快递物品前,要主动向快递业务人员“声明价值”,如果所托运货物超过2万元,顺丰就不托运了,请客户通过其他途径托运,2万元正是“声明价值”的最高上限。
应该以何种法律为依据来赔?
王军房说,如果姬女士有异议,可以按《邮政法》索赔。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但是,西安某物流公司总经理梁东认为,很多物流企业用《邮政法》应对客户是不恰当的,他说:“这个条款实际上只是对邮件丢失、损毁的一种赔偿,条款针对的对象是‘给据邮件’,并非针对快递。”他说,很多快递公司都不属于邮政企业,不应按照《邮政法》来进行快递的丢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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