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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美团”索赔岳云鹏50万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8-06-20 16:42:30 | 阅读:77 |  标签: 美团   | 分享到:

根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告上了法院。

《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美团”索赔岳云鹏50万

除了岳云鹏,《新五环之歌》的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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