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内资讯 > 女司机夜间撞死行人:以为撞树 驾车离开

女司机夜间撞死行人:以为撞树 驾车离开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7-01-14 10:01:27 | 阅读:77 |  标签: 司机   | 分享到:

由于各种原因,女司机经常引起一些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事故,但关键就在于事后如何处理。

《潇湘晨报》就报道了这么一件事儿,女司机龙雨萱(化名)驾车途中意外撞倒了一名路人,但并未自己查看,以为是撞到了树,就直接驾车离开了。

据报道,事情发生在2016年10月25日晚,龙雨萱开车行驶在长沙市望城区某道路上,在与对面来车会车时,由于灯光照射,看不清道路,与路边行人张强发生了碰撞,造成张强当场身亡。

据了解,当时“嘭”的一声,龙雨萱发现自己的车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碎裂了,以为是与路边树木发生了碰撞。

减速行驶一段路程后,发现车子无大碍,龙雨萱便继续驾车走了。

此后她叫了自己的妹夫去现场查看,才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已经死亡。龙雨萱当即赶回了事发现场,并接受交警调查。

按照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望城区检察院认为,龙雨萱尽管实施了上述规定中的行为,但交通事故发生后,龙雨萱在现场等待,并且在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69万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具有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得到谅解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其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决定对龙雨萱不起诉。

女司机夜间撞死行人:以为撞树 驾车离开
网络图片


小编推荐阅读

好特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好特网认同期限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视频攻略

更多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手机版本!

扫二维码进入好特网微信公众号!

本站所有软件,都由网友上传,如有侵犯你的版权,请发邮件[email protected]

湘ICP备2022002427号-10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427号© 2013~2024 haote.com 好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