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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双十一”消费陷阱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11-07 10:07:44 | 阅读:113 |  标签: 双十一   | 分享到:

“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采用低价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湖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规定实际是霸王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留足证据来投诉。

据悉,“双十一”网购期间,电商平台许多商家都会提前设置预付订金制度,要求消费者预付订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

警惕“双十一”消费陷阱

湖北省工商局提示,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予以抵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双十一”促销规定,清楚红包、优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同时,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卖家事后不认账。

此外,湖北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警惕网购虚假打折真忽悠、虚假销量刷好评、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消费陷阱

总之:网购有风险,剁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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