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8月29日消息,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一项比较试验结果,该试验对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的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比较实验结果显示,电动滑板车存在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
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2个样品蓄电池标称容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这其中测试产品的刹车制动性能问题最大,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其中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共有5个样品的刹车距离超过9米。根据安全要求,这些滑板车骑行时风险较高,特别是高速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实验结果,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表示,电动助力工具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而且电动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因此不建议使用此类工具上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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