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进行多处较大调整。据湖北省招办介绍,湖北省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据介绍,湖北省还将填报志愿由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调整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分别填报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时间为8月5日至8日,填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志愿。
与此同时,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此外,湖北还将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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